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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赔偿

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

来源:濮阳离婚律师   网址:http://www.halhlaw.com/   时间:2022/3/8 11:24:26

  当夫妻关系走到尽头,只有离婚的结果。离婚后的财产分割是离婚纠纷中最常见的一种。那么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呢? 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一、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

  (一)原告起诉。

  (二)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三)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四)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五)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六)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七)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八)判决宣告。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有什么规定

  离婚时,受害方是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也就是说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这是为了维护我国新型的夫妻关系,保护离婚时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惩治重婚、婚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离婚都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向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失费赔偿需要一些法定的情形。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

  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离婚赔偿金赔多少?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指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时,受害方可以就精神上的损失要求另一方给予的精神损害赔偿。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上文说了一般情况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标准。但是在实际生活中,由于每个家庭有着不一样的原因,每个受害者遭受的精神损害程度不同,因此,在确定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离婚赔偿金怎么算,除了要考虑地区原因外,重要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

  (一)受害人所受侵害程度;

  (二)重婚行为的,夫妻结婚时间长短;

  (三)侵害者的侵权行为,侵权方式等。

  在具体计算离婚赔偿金时,需要考虑的还有很多条件。精神损失赔偿在我国就是属于尚未解决确定的问题,特别是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有一定的要求。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的证据,个人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因此,涉及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离婚赔偿金怎么算的问题时,可以先咨询一下律师,由律师问您做一分析,确定是否需要索赔。然后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的证据,在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起诉中,不至于没有证据支持您的请求。

  综上所述,相信通过上文的介绍,对于“离婚时精神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有关的知识有了更多的了解。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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